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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包裝將要求有“食品過敏”標籤

發布時間: 2011/9/27 17:42:17

    標注可能含有是對消費者負責 

    近日,聯合利華的濃湯寶在包裝上配料表中標注可能含有字樣引發質疑,有些地方超市甚至對該產品進行下架,該事件由此引發是否要標明可能含有引起過敏的物質的爭議。

    昨天,由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主辦的食品安全與過敏原專家研討會上,與會專家透露,目前我國開始相關標準修訂,國家相關法規將有望要求標注過敏提示。

    中華醫學會呂相征博士介紹,一項針對39741524歲健康人群的調查結果顯示:在1524歲年齡段健康人群中,約有6%的人曾患有食物過敏。約有76%的過敏反應是由花生、大豆、牛奶、雞蛋、魚類、貝類、小麥和堅果這8種常見致敏食品引起的,而最常見的致敏食物主要為水產品、牛奶和雞蛋。 

    對標注可能含有致敏物質,聯合利華回應表示,由於一條生產線會同時生產不同口味的濃湯寶,不同產品的配料間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微量交叉帶入,因此提醒消費者購買注意。 

    “這其實是對消費者負責和廠家的自我保護,呂相征表示,不同產品共線生產,加工設備中可能會有微量殘留,廠家不能保證不含有,國外企業的這種標注方法值得借鑒。 

    記者在市場發現,東莞雀巢有限公司美極分廠製造的美極西湖牛肉羹湯料配料表中,除正常的配料說明外,也標示有這樣的說明字樣。 

    明年八類食品將標注過敏提示

    中國CDC營養與食品安全所主任樊永祥介紹,衛生部已公佈了將於20124月實施的《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》,其中對標注致敏物質作出了規定:如果用麩質的穀物、甲殼類動物、魚類、蛋類、花生類、大豆類、乳製品、堅果類等做配料,或者是加工過程中可能帶入上述食物,宜在配料表中使用容易辨識的名稱,或在鄰近位置加以提示。這也是我國第一個對食物過敏提出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規定。 

    “歐美、日本等發達國家都明確提出對於導致食物過敏的成分必須明示,許多發達國家也十分重視對公眾進行有關過敏原知識的教育,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孟素荷表示,隨著新版標準的實施,所規定的八大類食品及製品的標籤將面目一新,消費者將會在國內食品市場上隨處看到食品過敏的標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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